安東尼.伯吉斯 -- 發條橘子

書名:A Clockwork Orange
   ( 發條橘子 )
作者:Anthony Burgess
   ( 安東尼.伯吉斯 )
譯者:王之光
出版:臉譜
   2011年06月10日


因為<ビブリア古書堂の事件手帖>的關係,所以我去找了<發條橘子>的原作來讀。
當初之所以會想讀這本書,是因為劇中女主角引用的那一段「在病房裡聽著最愛的貝多芬第九號交響曲,亞歷克斯開始想像地球高聲慘叫的景象」的描述,實在太有想像畫面,充滿了某種激昂又墮落的不相稱美感,好像慵懶放縱的龐克搖滾一樣讓人血脈賁張,觸動了我想要閱讀的念頭。

但是,真的讀了以後,發現和期待的有很大的落差,原本想看的是如同日劇中琹子所形容的感官刺激,但是書本的描述並沒有給人這種感覺。
日劇引用的那一段敘述,確實是原作中有的情節,不過局部的引用畢竟真的不能代表整本書,從日劇中看見的描述引用,因為就只有這麼一段,簡短而片面地決定了那種撞擊心臟的震撼,但是當我把整本書從頭開始閱讀時,讀到那一段時卻沒有那麼強大的心靈衝擊。

因為,這本書的風格就是那樣,毫無道德性且蠻不在乎地敘述著一件件兇惡的犯罪,直白剖析自我對於所謂規矩良善的世俗的蔑視。
雖然早就有了點心理準備,但當時心裡只是覺得,大不了就是<麥田捕手>那樣吧?再怎麼粗魯凶狠,應該也就是這樣的程度而已,不過真的讀了以後很意外地發現,還在我設想的限度之外。
用比較直接的說法來講,就是從頭到尾都很重口味,所以到真的看見日劇中引用的那段文字時,因為從一開始就是如此,所以也就感到不足為奇了。

其實,透過日劇的解讀,就已經給了<發條橘子>不同的味道,就像前面說的;強大豐富的影像感與隱隱然的罪惡美學,這都是從原作中看不到的元素。
或者,間接地透過日劇或他人作品的解讀,往往會成功地賦予原作詩意般的模糊好感,好比那些比原作品還精采的書評與劇評那樣,不自覺地夾帶主觀的美好印象。

但撥開那些主觀意識,還原到原作本身,其實真的與中間隔了一部電影、一本書來解讀的情況完全不一樣。

作者安東尼.伯吉斯冷酷地描寫了一個追求暴力與自由享樂、喜愛音樂但自我中心的少年亞歷克斯,行事全憑一己之私的好惡而漠視他人的心情想法,做盡了壞事卻還振振有辭地合理化自己的行為,煞有介事地反駁師長的教誨並且依然我行我素,書中有一段他的辯駁是如此地精彩:
「他們不厭其煩咬著腳趾甲去追究不良行為的『根源』,這實在令我捧腹大笑。他們不去探究『善行』的根源何在,那為什麼要追究其對立的門戶呢?如果人們善良是因為喜歡這樣,我是絕不去干涉他們享受快樂的,而其對立面也該享受同等待遇才是。」

這段話我看到的意思;是人們的善良其實是被操縱教化的結果,是不自覺的不自由。而所謂的自由是不該被干涉與阻止的「只要是我喜歡,有什麼不可以」
事實上,就是一種詭辯,因為,自由的前提是建立在不能侵犯他人自由的條件之下,而亞歷克斯的作法侵犯了他人的自由與快樂,那和到底人類本性是喜惡還是喜善的論調是兩回事,純粹是他自己高興就這麼做了。

日劇中的琹子曾這麼評論過<發條橘子>:
「作者並不是在搧動犯罪,而是描寫出惡夢般無可救藥的社會」
我猜想,作者安東尼.伯吉斯就是藉著亞歷克斯的狡辯在揭示著所謂「自由」的危險,到底自由的限度該在哪裡,而哪樣的限度還算自由,又或者是「自由」一詞從來不存在,只是人類世界的想像產物?

而「善」與「惡」又該是怎麼定義的呢?是世俗文化的價值、還是真的發自內心?
我覺得安東尼.伯吉斯也不斷地藉由少年亞歷克斯的思想遭遇來探討這個問題,一開始,亞歷克斯毫無疑問地是反對教化的自由論者,而在表達完以上的狡辯之後,亞歷克斯不久就因失風被逮,在獄中被強迫改造成為一個無法再做壞事的人,從這個過程看來,恰好符合了人類接受教育的過程,從無知而致有善惡意識的階段,而剛好也讓亞歷克斯經歷了兩個對立面的變化。
但是,這個改造不見得是成功的;亞歷克斯沒有辦法再做壞事了,但他也做不成好事,因為那不是他的本性想法,也就是如同他自辯裡所說的,不是喜歡做的事情。
而且,變成好人以後的亞歷克斯並不快樂,處在自我本性和被強迫改變的人格中間,回到社會上以後又被曾經欺負過他的人與昔日的同伴欺負,同情亞歷克斯的人也只是想把他當作反政府的樣板工具。

「我,我,我。我怎麼樣了呢?這一切之中我的位置在哪兒?是野獸,還是狗?」
「我只能充當上了發條的橘子嗎?」
這是亞歷克斯監獄中遭到改造時,在牧師、醫生與部長等人的討論聲中忍不住插嘴的脫口而出。
作者安東尼.伯吉斯是這麼解釋<發條橘子>這個書名:
「人被賦予了自由意志,可以由此來選擇善惡。只能行善或者只能作惡的人,就成了發條橘子──也就是說,他的外表是有機物,具有可愛的色彩和汁液,實際上僅僅是發條玩具,由著上帝、魔鬼或無所不能的國家 ( 它日益取代了前兩者 ) 操縱。徹底善與徹底惡一樣沒有人性,重要的是道德選擇權。惡必須與善共存,以便道德選擇權的行使。」
亞歷克斯的遭遇讓我看見那種善惡被操縱的可怕,我完全不能贊同亞歷克斯的惡行,但也無法認同改造他成為好人的方式,自由是危險的,但剝除自由且無選擇權的教育,也是種令人無法想像的惡質洗腦。

但是,我無法想像、或者說還是不能徹底了解作者想表達的「徹底善與徹底惡一樣沒有人性」的說法,從亞歷克斯的經歷我確實能見到完全的善與惡的可怕,但這畢竟是小說,我很難把這兩種可怕劃成等號並放在自己生活的世界中。
而且,無論如何,我都還是覺得善比惡來得好,善與惡是對立的;這點我能認同,但我卻無法理解為了要有善而必須容許惡的這種說法。
難道說,我也一直是個上了發條的橘子,從來沒有自己的自由意志嗎?

是說;這本從頭到尾充斥著粗暴言語和惡行的書,到了最後的結局,我才發現作者一直強調發自內心的自由意志,事實上是一種幾乎接近純真乾淨的美好意志。
主角亞歷克斯最後在醫院復原了原本的人格,但是他卻已不想再作惡了,仿佛不經一事不長一智一樣,成熟了長大了,認真地考慮未來,想組個家庭,思考自己的責任。
去除掉被改造的那段時間,亞歷克斯的從惡從善都是發自內心的自由意志,也許我是真的以經有了先入為主的善惡觀,所以我認為亞歷克斯最後的人生歸宿,是一個美好平凡的善良結局,那種沒有被任何人影響而自我決定的善良,讓我不得不這麼覺得;作者安東尼.伯吉斯所想表達的自由意志是這種烏托邦式的善良世界。

也許,這個結局太美好純真,和那硬調的罪惡相悖、美化了人性與現實,所以最初在美國出版發行的時候才會把最後的第二十一章卡掉,而以亞歷克斯在交響樂聲中割開地球臉龐的想像情境作為結局吧。
哪個結局比較好?我想比起讀者的喜好來說,最重要的是作者到底想表現的是什麼、而什麼樣的結局才是作者認為最適合他想法的安排,讀者或許有選擇結局的喜好,但無疑地只有作者才有決定的權力。
如果作者原本寫的故事就是如此,那它就該是如此,無論自己喜歡與接受何者,安東尼.伯吉斯所寫的<發條橘子>就是二十一章的<發條橘子>。

但是,身為讀者的幸福是;關於一本書有不同的結局版本,可以去思考兩者主張表達的境界,然後在內心裡進行省思辯駁、和同好一起討論交流。
這是屬於讀者的想像;與心情。

讀完書本以後,我認真地想著;該不該去看 1971 年改編自原作 ( 結局在第二十章結束 ) 的同名電影<發條橘子>。
真的有了那麼點興趣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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